历史沿革:
(一)壶化有限阶段: 1、1994年9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 1994年8月25日,山西省壶关县化工厂(系壶化有限的前身)向壶关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提交《壶关县化工厂关于改组为山西壶关化工股份合作有限公司的申请》[壶化发(1994)25号]。 1994年8月30日,壶关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改组设立“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壶改字[1994]3号),同意山西省壶关县化工厂改制为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性质为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4年9月27日,壶化有限在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改制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查看全部▼
(一)壶化有限阶段: 1、1994年9月改制为股份合作制: 1994年8月25日,山西省壶关县化工厂(系壶化有限的前身)向壶关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提交《壶关县化工厂关于改组为山西壶关化工股份合作有限公司的申请》[壶化发(1994)25号]。 1994年8月30日,壶关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改组设立“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壶改字[1994]3号),同意山西省壶关县化工厂改制为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性质为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1994年9月27日,壶化有限在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改制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1994年12月7日,壶关县审计事务所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4年10月31日壶化有限实收资本为711万元。 2015年1月16日,信永中和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复核并出具《实收资本出资情况专项复核报告》,确认上述出资足额到位。 2、1995年5月变更名称: 1995年5月22日,壶化有限向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名称变更申请,经核准后其全称由“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3、1998年3月第一次增加注册资本至980万元: 1998年3月25日,壶化有限因其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向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69万元,注册资本由原来的711万元增至98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由壶关县集体联合社所有。 1998年3月30日,壶关县审计事务所对该次增资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8年3月30日壶化有限注册资本为980万元。 1998年3月31日,壶化有限在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9月7日,壶化有限当时的控股股东壶化投资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其投入269万元,补足1998年评估增值增加的注册资本。 2015年1月16日,信永中和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复核并出具《实收资本出资情况专项复核报告》,确认上述出资足额到位。 4、1999年5月第二次增加注册资本至1,250万元: 1999年4月18日,壶化有限因其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向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增加注册资本270万元,注册资本由原来的980万元增至1,25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由壶关县集体联合社所有。 1999年4月20日,壶关县审计事务所对该次增资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1998年12月31日壶化有限注册资本为1,250万元。 1999年5月6日,壶化有限在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年9月7日,壶化有限当时的控股股东壶化投资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对其投入270万元,补足1999年评估增值增加的注册资本。 2015年1月16日,信永中和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复核并出具《实收资本出资情况专项复核报告》,确认上述出资足额到位。 5、2003年8月第一次清退内部职工股: 2003年8月,壶化有限因集体企业改制的需要对其历史形成的内部职工股予以清理和规范;退股金额按照职工原始出资额的1:1平价进行记账、核算。截至2003年12月31日,壶化有限内部职工股的退股款项已足额支付给职工,其内部职工股已全部清退。壶化有限内部职工股全部清退后,壶关县集体联合社享有其全部权益。 2014年12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确认事项的复函》(晋政办函[2014]153号),确认壶化有限历史上对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权益退出、集体资产量化、量化权利的界定等行为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违反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1994年至2009年期间,壶化有限账面实收资本变化的情况属实;自1994年至2009年期间,壶化有限职工股设立、清退等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权属清晰、真实有效,不违反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集体资产和职工权益的情况,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壶化有限内部职工股的形成及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发行人内部职工股情况”之“(一)1994年9月形成第一次内部职工股”相关内容。 6、2003年12月第三次增加注册资本至3,035万元: 2003年3月11日,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了壶化有限集体企业改制方案,即将壶关县集体联合社享有的壶化有限集体资产按照一定的比例量化给实际出资的职工。 2003年10月28日,参与集体资产量化的897名职工组成了三十个职工合股基金会,并对壶化有限合计出资1,500万元。职工合股基金会的形成及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等情况”相关内容。 2003年11月20日,壶化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决议增加其注册资本至3,035万元,其中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285万元,参与集体资产量化的897名职工现金出资1,500万元,注册资本由1,250万元增加至3,035万元。 2003年12月4日,壶关公信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壶关公信变验[2003]0009号),对上述出资予以验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3,035万元。 2003年12月9日,壶化有限在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1月16日,信永中和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复核并出具《实收资本出资情况专项复核报告》,确认上述出资足额到位。 7、2009年11月第四次增加注册资本至5,035万元: 2009年11月,安泰商贸对壶化有限现金增资2,000万元。 2009年11月6日,壶关公信审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安泰商贸增资2,000万元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壶关公信变验[2009]0009号),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5,035万元。 2009年11月11日,壶化有限在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1月16日,信永中和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复核并出具《实收资本出资情况专项复核报告》,确认上述出资足额到位。 8、2009年12月第二次清退内部职工股: 2009年12月,壶化有限对其内部职工股予以清理和规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壶化有限清退内部职工股的款项均已足额支付给职工,其内部职工股已全部清退。 2014年12月1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确认事项的复函》(晋政办函[2014]153号),确认壶化有限历史上对集体企业改制、集体资产处置、集体权益退出、集体资产量化、量化权利的界定等行为履行了相关法定程序,并经主管部门批准,不违反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1994年至2009年期间,壶化有限账面实收资本变化的情况属实;自1994年至2009年期间,壶化有限职工股设立、清退等行为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权属清晰、真实有效,不违反当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集体资产和职工权益的情况,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壶化有限于2003年至2009年期间职工入股、集体资产量化和职工股清退的具体变动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一、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等情况”相关内容。 9、2011年12月规范工商登记事项: 2009年12月,壶化有限内部职工股全部清退后未及时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此外,壶化投资自2006年12月至2010年9月期间对壶化有限累计投入15,000万元现金,该出资亦未及时履行必要的验资和工商变更登记程序。 2011年12月28日,山西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山西勤信变验[2011]H-0077号),验证:截至2011年12月27日壶化投资累计对壶化有限出资15,000万元,其中3,035万元计入壶化有限注册资本,其余11,965万元计入壶化有限资本公积,变更后注册资本为5,035万元。 2011年12月30日,经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壶化有限完成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5年1月16日,信永中和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复核并出具《实收资本出资情况专项复核报告》,确认上述出资足额到位。 10、2012年12月股权转让: 2012年12月25日,壶化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安泰商贸将其所持有的壶化有限2,000.00万元出资(占壶化有限注册资本的39.72%)全部转让给方圆投资;同意壶化投资将所持有的壶化有限3,035.00万元出资(占壶化有限注册资本的60.28%)分别转让给秦跃中、郭平则、郭敏、李保方等45名自然人、方圆投资和万信投资。 2012年12月25日,壶化投资分别与万信投资、方圆投资和秦跃中、郭平则、郭敏、李保方等45名自然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壶化投资同意将持有的壶化有限3,035.00万元出资中的368.9648万元出资(占壶化有限注册资本的7.328%)转让给万信投资;壶化投资同意将持有的壶化有限3,035万元出资中的34.14万元出资(占壶化有限注册资本的0.678%)转让给方圆投资;壶化投资同意将持有的壶化有限3,035万元出资中的2,631.8952万元出资(占壶化有限注册资本的52.272%)转让给秦跃中、郭平则、郭敏、李保方等45名自然人。 2012年12月25日,安泰商贸与方圆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安泰商贸将持有的壶化有限2,000.00万元出资(占壶化有限注册资本的39.722%)转让给方圆投资。 上述股权转让的价格均参照壶化有限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未经审计数)。 2012年12月27日,经壶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壶化有限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壶化股份阶段: 1、2013年10月股份公司设立: 2013年9月18日,壶化有限以2013年3月31日经信永中和审计后的净资产243,884,804.59元为基础,按照1.62589869726667:1的比例进行折股,将壶化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折股后股本总额为15,000万元,每股面值1元,并经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2CDA2096-7]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3年10月17日,公司在长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14042710000303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4年12月股权转让: 2014年12月6日,秦跃中分别与景永红、李和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秦跃中同意将持有的壶化股份575万股股份转让给景永红,占壶化股份注册资本的3.83%;秦跃中同意将持有的壶化股份350万股股份转让给李和平,占壶化股份注册资本的2.33%,股权转让每股价格均为5.50元,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3,162.50万元和1,925.00万元。 2014年12月6日,长治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与关红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长治市方圆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将持有的壶化股份745万股股份转让给关红斌,占壶化股份注册资本的4.97%,股权转让每股价格为5.50元,股权转让价款为4,097.50万元。 3、2018年7月第三次股份转让。 2018年7月16日,秦跃中、关红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关红斌同意将持有的壶化股份745万股股份转让给秦跃中,占壶化股份注册资本的4.97%;股权转让每股价格为6.11元,股权转让价款为4,551.95万元。关红斌对本次股权转让收益溢价部分依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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