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工股 > 军工股[派克新材](605123)的公司详细资料

军工股[派克新材](605123)的公司详细资料

派克新材605123)的公司概况

军工股[派克新材](605123)的公司详细资料

所属地域:
江苏省
涉及概念:
风电,核电,新股与次新股,核准制...
主营业务:
经营分析
铸钢件、锻件的制造、加工、研发、技术咨询、技...
上市日期:
2020-08-25
每股净资产:
15.10元
每股收益:
0.52元
净利润:
0.56亿元
净利润增长率:
134.06%
营业收入:
3.26亿元
每股现金流:
-0.28元
每股公积金:
8.70元
每股未分配利润:
4.92元
总股本:
1.08亿
流通股:
0.27亿

派克新材 - 605123的公司详细状况

详细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Wuxi Paike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机械设备 — 通用机械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wuxipaike.com
主营业务:从事金属锻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航空锻件 、船舶锻件 、电力锻件 、石化锻件
控股股东: 宗丽萍、是玉丰 (持有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29、24.27%)
实际控制人:宗丽萍、是玉丰(持有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29、24.27%)
最终控制人:宗丽萍、是玉丰(持有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7.29、24.27%)
董事长: 是玉丰

董事长,董事
2445万
176万(估)
2 是小平

董事
50万
--
3 宗丽萍

董事
4027万
--
4 韩木林

独立董事
--
--
5 杨东汉

独立董事
--
--
6 王忠

独立董事
--
--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陆凌娟

监事会主席
5万
--
2 管竹君

监事
--
--
3 钱小兵

职工监事
5万
--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是玉丰

总经理
2445万
176万(估)
2 刘波

董事会秘书
15万
--
3 范迓胜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4 刘峰

副总经理
--
--
5 宗伟

副总经理
50万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06-06-29 发行数量:2700.00万股 发行价格:30.33元
上市日期:2020-08-25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7.58亿元
首日开盘价:36.40元 发行中签率0.02% 实际募资:8.19亿元
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1、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2006年6月,派克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派克有限,派克有限成立于2006年6月29日,注册资本555万元,其中张凤玲以货币出资500万元,派克贸易以货币出资55万元。
  2006年6月27日,无锡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方正【2006】验字449号),验证上述注册资本已由各股东足额缴纳。
  2006年6月29日,派克有限在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21121116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张凤玲,住所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
  ...查看全部▼

  1、股份公司设立前的股本及股东变化情况
  (1)2006年6月,派克有限设立
  发行人前身为派克有限,派克有限成立于2006年6月29日,注册资本555万元,其中张凤玲以货币出资500万元,派克贸易以货币出资55万元。
  2006年6月27日,无锡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方正【2006】验字449号),验证上述注册资本已由各股东足额缴纳。
  2006年6月29日,派克有限在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20211211166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张凤玲,住所为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
  (2)2008年12月,派克有限第一次增资
  2008年12月22日,派克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派克有限注册资本由555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此次增加注册资本4,445万元,其中宗丽萍以货币出资2,500万元、张凤玲以货币出资1,945万元。
  2008年12月22日,无锡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锡信会所内验【2008】第202号),验证本次增资已由各股东足额缴纳。
  2008年12月31日,派克有限在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3)2013年1月,派克有限吸收合并派克特钢,并第二次增资
  2012年11月1日,派克有限和派克特钢分别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派克有限与派克特钢进行合并,派克有限作为存续方,吸收合并派克特钢。吸收合并后,存续方派克有限的公司名称不变,派克特钢办理注销手续,派克特钢的债权债务全部由派克有限承继。
  2012年11月1日,派克有限与派克特钢签署了《公司合并协议》,约定派克有限吸收合并派克特钢并存续,吸收合并后派克特钢注销。派克有限注册资本增加到6,555万元人民币,为合并前派克有限及派克特钢的注册资本之和,其中宗丽萍以货币出资4,027万元,张凤玲以货币出资2,445万元,派克贸易以货币出资83万元。
  2012年11月9日,派克有限与派克特钢在《中国工商报》刊登合并公告,公告派克有限吸收派克特钢,派克特钢注销。在法定期限内,无债权人要求合并双方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合并后派克有限注册资本为6,555万元,派克特钢的资产归派克有限所有,所有债权债务由派克有限承继。
  2012年12月27日,无锡周伟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锡周会验字【2012】第B001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2年12月26日,派克有限已吸收合并派克贸易和宗丽萍在合并前派克特钢中的全部出资人民币1,555万元。
  2013年1月6日,派克特钢在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销登记。
  2013年1月6日,派克有限在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4)2015年12月,派克有限股权转让
  2015年11月20日,派克有限召开股东会会议并作出决议,同意张凤玲(是玉丰之母亲)将其持有派克有限37.3%的股权合计2,445万元以2,4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是玉丰。同日,转让双方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12月3日,派克有限在无锡市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是玉丰。
  2、股份公司阶段
  (1)2016年3月,派克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12月15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审字【2015】第110ZB5003号”《审计报告》,审验确认截至2015年10月31日,派克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9,066.35万元。
  2016年1月10日,中水致远出具“中水致远评报字【2015】第1275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为:在持续经营及其他假设前提下,派克有限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净资产账面价值19,066.35万元,评估值23,447.43万元。
  2016年1月30日,派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派克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全体股东在改制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按各自出资比例持有的派克有限的净资产作为出资,将派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派克有限全体股东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2016年3月9日,派克新材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同意由宗丽萍、是玉丰、派克贸易共同发起设立派克新材。发起人以派克有限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9,066.35万元为依据,折为股本6,555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6年3月10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110ZB0172号”《验资报告》,对派克有限净资产折合股本情况进行审验。
  经审验,截至2016年3月10日,公司已经收到各发起人股东投入的出资6,555万元。
  2016年3月31日,派克新材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11790871547J的《营业执照》。
  (2)2016年4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6年4月10日,派克新材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有限合伙股东众智恒达,以及自然人股东是小平、宗伟、李姚君、李陆斌;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555万元增加至7,000万元。其中:众智恒达出资870万元,29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是小平出资150万元,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宗伟出资150万元,5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李姚君出资90万元,3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李陆斌出资75万元,2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主要系公司为激励员工、留住优秀人才,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部分优秀员工直接或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众智恒达对公司进行增资。
  该次股权转让定价参考公司2015年10月末每股净资产2.91元/股,经各方协商定价为3元/股。
  2017年11月15日,公证天业出具“苏公W【2017】B17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验证上述股东增资金额已足额缴纳。
  2016年4月25日,派克新材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3)2016年12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6年10月20日,派克新材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乾丰投资、周福海及罗功武三名股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000万元增加至8,100万元,增资价格为7元/股。其中:乾丰投资出资4,900万元,7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周福海出资2,520万元,36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罗功武出资280万元,4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11月15日,公证天业出具“苏公W【2017】B177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验证上述增资已由各股东足额缴纳。
  2016年12月21日,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1-04-28

参股或控股公司:1 家,其中合并报表的有:1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

兆丰科技发展无锡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 -
主营业务详情: